牛蛙、甲魚以后還能上餐桌嗎?農業(yè)農村部回應
· 2020-03-06 09:35:20 來源:@人民日報、“中國水產”微信號 2367
野生動物“禁食令”出臺后,很多網友關心牛蛙以后還能不能吃了?
今天下午,農業(yè)農村部漁業(yè)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表示:包括中華鱉、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(yǎng)殖龜類和蛙類中的牛蛙、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,可以養(yǎng)殖食用。 ?
中華鱉、烏龜等不列入禁食名錄
3月4日,農業(yè)農村部發(fā)布《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》,通知指出各地農業(yè)農村(漁業(yè))部門要以《決定》的貫徹落實為契機,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。
通知明確中華鱉、烏龜等列入《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》物種和農業(yè)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,按照水生物種管理。而牛蛙則在水產新品種列表中。這也意味著,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。
通知指出,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、《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〉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》以及《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》的物種,要嚴格按照《決定》要求進行管理,對凡是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要求禁止獵捕、交易、運輸、食用的,必須一律嚴格禁止。對于列入《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》的物種和農業(yè)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,要按照《漁業(yè)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嚴格管理。
通知還要求,要強化源頭管理,嚴格水生野生動物審批。重點對水生野生動物來源合法性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,以及與審批條件的相符性嚴格把關,從嚴控制準入門檻。對于不符合審批條件和要求的,堅決不予批準。
要按照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的原則,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,完善相關檔案和標識制度,推動水生野生動物動態(tài)化、可追溯管理。要加強水生野生動物標識管理,對于標識管理范圍內的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標識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未取得標識的一律不得進入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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